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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易详说卷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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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宋李光撰上经临至剥?兑下坤上

    「临」:元、亨、利、贞。至于八月有凶。

    彖曰:「临」,刚浸而长,说而顺,刚中而应。大亨以正,天之道也。至于「八月有凶」,消不久也。

    凡以上临下,皆谓之「临」。人主君临天下,诸侯君临一国,皆「临」也。书言:「予临兆民,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。」孔子曰:「居敬而行简,以临其民。」圣人临下,其致慎如此,临所以为大也。况四阴在上,以临二刚,刚非柔之所能制也。故临当刚长之初,已有阳消之理。圣人欲使后世为人上者,常兢业以图之也。阴阳消长,君子小人更为进退之象。「浸」犹浸润也。一气不顿进,如草木之长,日加益,而人不知也。兑说而坤顺。临民之道,以说顺为本。九二刚而得中,六五以柔应之。既说而顺,非济以刚,则强梗者或不可制。故孔子曰:「临之以庄,则敬也。」如此则能「大亨以正」,具乎「元亨利贞」之德,其大与乾同功,故能斡旋运量,以临制天下也。然阳刚主进,进而不已,则治极必乱,安极必危,故戒以「八月有凶」也。阳生于十一月为复,十二月为临,此二阳方长之时。至五月夏至而阳消,六月为「遁」,自子至未,凡历八月,故云「八月有凶」也。「有凶」者,有凶之理,未必皆凶也。象曰:泽上有地,「临」,君子以教思无穷,容保民无疆。水之性汪洋放肆,无以隄防之,则有奔冲决溢之患。「泽上有地」,所以为临民之象也。临民之道,固当有以防范之,岂徒厉以威严,驱以刑戮哉?君子体此象,教民以礼义,而思其所疾苦,无有穷已。容之则民有以措其手足;保之则不相陵犯,皆临民之道也。「无疆」者如此,则其道广大,无此疆尔界之殊也。初九:咸临,贞吉。象曰:「咸临贞吉」,志行正也。

    「咸」,感也。临人必以无心而感格之。盖一阳在下,与四为应,四近君而位尊,不可枉己以干进也,志在行其正道而已。如此乃可免乎咎悔而趋吉也。

    九二:咸临,吉,无不利。

    象曰:「咸临,吉,无不利」,未顺命也。

    初九、九二二阳在下,六四、六五以为正应。盖二为刚中之臣,以应柔中之主,君臣之间,以无心相感,以成君临之大,故「吉」而「无不利」也。然九二虽不失臣道之正,而才刚任专,以事优柔之主,事固有不可尽从者,或逆其所顺,或强其所劣,故象言「未顺命」,乃所以为「吉」而「无不利」,圣人致其规戒之意深矣。

    六三,甘临,无攸利;既忧之,无咎。

    象曰:「甘临」,位不当也;「既忧之」,咎不长也。

    三以阴柔而居阳位,又二刚在下,而三直出其上,以势位临之,非二阳所能堪也。要之,三为小人,乘刚而不中,有负乘致寇之象,不能引身退避,而徒甘言以媚悦于人,其孰肯信之?故无适而可也。若能以忧危自处,日虞祸患之至,而克己下贤,庶几其免乎!然则临人之道,生杀利害之权咸自己出。六以阴柔之质而据显位,众所不与,况二与初皆阳刚,君子方处内而将进,其肯为之下乎?傥不能深自悔悟,惕然有渊冰之惧,而日复一日,祸可既乎?故

    象言:「甘临,位不当也;既忧之,咎不长也。」能忧其所当忧,虽有咎悔,其能久乎?六四,至临,无咎。

    象曰:「至临无咎」,位当也。

    「坤」体至顺,而四位尊居正,与初为应,上比于主而下临于民,临之至善者也。余爻地远而多惧,四近君而情通,以此临民,何咎之有?故

    象言「至临无咎,位当也」。

    六五,知临,大君之宜,吉。

    象曰:「大君之宜」,行中之谓也。「临」之道贵乎广大,兼收并用,不忌不嫉而己,得无为用天下之道,此君临之大者。六五以柔弱之资而履尊位,能知此道,则大君之所宜而无不吉也。五以「坤」体顺而应二,二以刚中之贤悦而应五。然人君驾御群臣,当以刚断,而专以柔顺,则强臣或有擅命之渐;人臣事主,当有从违可否,而专以媚悦,则奸佞者或得肆其欺。故

    象言「大君之宜」。「行中之谓」者,谓顺说之道,贵得中而无过不及之患,则君臣各尽其任矣。上六,敦临,吉,无咎。

    象曰:「敦临」之吉,志在内也。

    上六居坤之终,处上卦之极,顺之至也。在上而能以敦厚临物,不以尊贵骄人。二阳在下而以顺受之,虽无应于阳而不妨其进,厚之至也。二阳在内而志常欲佽助之,与夫居上位而蔽贤嫉能者有间矣。故虽居临之终,宜凶而获吉,宜有咎而卒无咎也。?坤下巽上观,盥而不荐,有孚颙若。

    圣人化天下之道,非谆谆然以言语感说之也,以行与事示之,使民得法象焉,故其从也轻。孔子曰:「正其衣冠,尊其瞻视,俨然人望而畏之」,孰有不敬惮而瞻仰者哉?凡祭,必先涚手而后酌献。「盥」,涚手也。宗庙之礼,莫盛于始盥之时,盖精诚蕴于内,而威仪肃于外。孔子于既灌之后不欲观者,盖繁文缛节,容有伪焉,有不足观者矣。惟斋庄恭敬之貌,颙然端委于上,而天下化服之,其道岂不简且易哉!

    彖曰:大观在上,顺而巽,中正以观天下。

    「观,盥而不荐,有孚颙若」,下观而化也。

    圣人感人心之道,莫大乎诚敬,故孔子言使民如承大祭。然则欲民之化服,岂势力所能驱迫之哉?九五以巽顺之德,履中正之位,为一卦之主,以此观天下,犹日之方中,赫然在上,有目者咸睹,此观之所以为大也。能斋庄诚敬,俨然以临其下,则民皆观感而化也。若既盥之后,则精意散漫,假物然后见其诚,则所感者末矣。

    观天之神道,而四时不忒。圣人以神道设教,而天下服矣。

    神也者,妙万物以为言者也。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,莫之为而为者,天何言哉?此天之神道也。圣人以此设教,则不见其治之之迹,故心既悦而诚服之。后世盖有假天之神道,以诳惑百姓,遂谓河图、洛书疑亦神道设教者。若然,则上世帝王亦有时而欺天下耶?其说陋矣。

    象曰:风行地上,观,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。

    风行天上,则庸有不及物者;风行地上,则物无不鼓动者。圣人体此象以制巡狩之礼,省观万方,以察民俗,因其土风而设为教化,一游一豫,为诸侯度,则事无不顺乎民心者,此尧、舜、三代之礼。至秦皇、汉武,巡游无度,纵其侈心,适所以扰天下而启英雄窥觊之端,失先王所以省方观民之意,由上之人事繁文而不务简易之过也。

    初六,童观,小人无咎,君子吝。

    象曰:「初六童观」,小人道也。

    初六以阴柔最处卦下,有「童子」之象,所见鄙浅,不出卑陋之间,小人亦如之。所见如此,固难抗之使高明也,故「无咎」。君子当大观于天下,如七十二子之观仲尼,见宗庙之美,百官之富。若以阴柔自守,则吝道也。圣人每以轻约望小人,故待之不可不恕;以远大期君子,故责之不可不严。

    象言「初六童观,小人道」者,固守浅陋,此小人之道耳。六二,??观,利女贞。

    象曰:「??观女贞」,亦可丑也。

    女子处房奥之中以窥于外,隐屏幽闲,所见虽小,其贞足道,故窥观于女贞为利,而非君子达观之道也。二以阴柔上应阳刚之君,不能观其大者,当大观之时而体阴处内,非丈夫之事,为可丑也。六三:观我生,进退。

    象曰:「观我生进退」,未失道也。

    圣人既以身观天下,又当反身而自观,以为进退去就之义焉。「观天下」者,观乎万物也;反身而「观」者,内观乎道也。

    六三以阴柔而据阳位,且有应乎上,若可进之时,而量能审己,度时之宜以为进退焉。如此虽未合道,亦庶几乎未为甚失矣。六四:观国之光,利用宾于王。

    象曰:「观国之光」,尚宾也。

    六四得人臣之正,居近君之位,大臣之有道者可进之时也,故「观国之光,利用宾于王」。孟子曰:「故将大有为之君,必有所不召之臣,」其尊德乐道,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。九五为大观之主,而四以大臣来「观国之光」,岂遽得而臣之哉?「乾」之九二、九五皆曰「利见大人」。盖在下之大人如太公、伯夷,则利见在上之大人;在上之大人如文王,则利见在下之大人也。君臣相遇,必能大有为于天下,生民被惠,宗社蒙福,一见一用,交相为利,岂不难哉!「尚宾」者,宾之而不敢臣也。

    九五:观我生,君子无咎。

    象曰:「观我生」,观民也。

    圣人以身观天下,万方有罪,在予一人;予一人有罪,无以尔万方。能常作是观,则可以「无咎」。盖民生治乱,系于上之举措,则吾之动作起居可不慎乎?反求诸己而不可见,则考之民俗之善否而已。然则观民俗者,乃所以观吾生也。

    上九:观其生,君子无咎。

    象曰:「观其生」,志未平也。

    上九虽不在其位,而以阳刚处九五之上,有应于下,非能恝然出于事任之外也,则民之生理实任其责。伊尹自任以天下之重,有一夫不被其泽者,若己推而纳之沟中,能于此作观,固可免咎。

    象曰:「观其生,志未平」者,上九在事任之外,非有职守者,特以位高望重,未能兼善天下,忧世之心,志尚未平也。?震下离上噬嗑,亨,利用狱。

    君臣相遇,非道同德合,则不能大有为于天下。然自古迄今,每多不合者,有物间于其间也。欲除去其间,非威明刚断不能也。离、震二卦合而成「噬嗑」,九四为「颐中有物」之象,盖君侧之强臣,阨群贤之进而间隔之者。「噬」者,啮也。「嗑」者,合也。「颐中有物」,非啮去之,则终不能合。能啮去之,则上下内外亨通而无碍矣。「噬嗑」非止用狱,但既明且威,则于用狱为利。又小人强梗,非加以刑辟斧钺之诛,不能除去之,故云「利用狱」也。周之管、蔡,汉之上官桀,此二间也。非成王、昭帝明断而卒除去之,则周公、霍光岂能成辅翼之功哉?

    彖曰:颐中有物,曰「噬嗑」。噬嗑而亨。刚柔分,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「利用狱」也。人所以养其气体,必资于饮食,故「颐」者,养也。颐中有物,妨于饮食语言,必啮去之,然后乃得亨通。卦体上下二刚,刚主决断,与柔异体而相须。「噬嗑」自否卦而来,九五之刚,分而之初;初六之柔,分而之五。刚柔分而成离、震,震动而离明也。雷必有电,雷动电耀,异体相合而章著也。六五以柔而履尊位,得中而上行,不失离明之照,虽九九五为不当位,而有刚明之贤上为之赞助,强梗者卒伏其辜,故「利用狱」也。象曰:雷电,「噬嗑」,先王以明罚敕法。

    雷以震惊之,电以照耀之,则其威明之行,无能遁其情者,「噬嗑」之象也。圣人观此象,以明其刑罚,谨其法令,使天下晓然,易避而难犯也。

    初九,屦校灭趾,无咎。

    象曰:「屦校灭趾」,不行也。

    初、上以卦材言之,则为二刚,利于断狱者也。以六爻言之,则初、上二爻无位,为受刑之人。易之取义,广大随时言,岂一端哉?初最处下,用刑之初,为恶未大,故「屦校灭趾,无咎」。屦,履也;校,桎梏也。趾有止之义。屦校灭趾,校之使没其趾,但拘囚之,刑之至轻者也。孔子于此二爻,特发明其义,曰:「小人不耻不仁,不畏不义,不见利不劝,不威不惩。」小惩而大戒,此小人之福也,故「屦校灭趾,无咎」。上九亦小人之居尊位者也,故以小善为无益而不为,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,至恶积而不可掩,罪太而不可解,故「何校灭耳,凶」。此二者,皆为受刑之人。自二至五,皆取「噬」为义,则用刑之人也。

    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
    象曰:「噬肤灭鼻」,乘刚也。

    六二虽处人臣中正之位,而材实柔弱,动而乘刚强之小人,非深文峻法以治之,未易胜也。故噬肤不足以之「灭鼻」,盖不如是,不足以服强梗也。古之断狱者,当以矜恤为先。六二虽失先王钦慎明恕之意,以治小人,未为过也,故「无咎」。象:「噬肤灭鼻」,乘刚者下乘初九,其势不得不啮去之。用刑者小,必伤人之肌肤,故皆以「噬」为言。

    六三,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

    象曰:「遇毒」,位不当也。

    「腊肉」,全体之物,至难啮者也。以喻强梗小人为间之大,未易遽去之。去之不以渐,必遭其怨毒而反受其害。然奉法以制小人,有司之事,虽失威断之大,何咎之有?但小有悔吝耳。三,阳位而阴柔据之,其遭怨毒,盖处不当其位故也。使明足以照奸慝,威足以服强梗,「片言可以折其辞」,则小人必听矣。

    九四,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艰贞,吉。

    象曰:「利艰贞吉」,未光也。

    九四用刚直之道,而处柔顺之位,位尊而任重,人君恃以击强梗、除间隙也。脯有骨曰「胏」,最难啮者,非刚直之材,知难而守正者,未易胜之也。暴戾凶愎,小人之刚也。君子欲驱除小人,必操公心,由直道,挟利器,待时而动,动不括,乘间而发,发必中矣。若行不以艰难,守不以正固,恃其刚直,轻易妄动,则反为所啮矣,故「利艰贞」乃获吉也。

    象曰:「利艰贞吉未光」者,去小人之术,当使之退听,潜消于冥冥之中。今道德之威不足以胜,至于用刑狱以除去,虽免凶咎,未足为光大也。

    六五,噬乾肉,得黄金,贞厉,无咎。

    象曰:「贞厉无咎」,得当也。六五体虽柔弱,而居得政之位,操生杀之权,其去小人若无甚难者,然犹有「乾肉」之象,以见小人难去如此。五为去间之主,而四以刚正辅赞而弥缝之,用力小而见功多矣。「得黄金」者,得刚中之贤,足以胜小人。人君驾御大臣,得其道则为腹心股肱之用,不得其道,则既任而疑之,跋扈难制,反为害者多矣。五既以柔弱而乘九四之刚,固赖以济难,然亦不可不怵惕,常以危惧自处也,如此固可免咎。象言「贞厉无咎」得当者能贞且厉而免咎,以见处之当其理也。上九:何校灭耳,凶。

    象曰:「何校灭耳」,聪不明也。

    先王用刑,无贵贱之间。上九,强臣也。强臣而无位,虽尝为大臣,而积稔罪恶,至于不可掩覆解免,固可以刑戮加之。??兜诬人功罪,唐尧戮之。管、蔡挟武庚以叛,周公诛之。岂以位尊职重而不敢加以刑辟哉?初九:屦校灭趾。趾,止也。欲使为恶者不复行,戒之使入于善也。上九:何校灭耳,凶。以聪不明,故以校灭耳而惩之。恶积罪大,无自新之理矣。?离下艮上「贲」,亨。小利有攸往。

    贲饰之事,固非圣贤之所尚也。然质胜文则野,交物之际,文亦不可已。有其质而加贲饰焉,所以能亨通也。譬之车服器械,适用而已,加以雕镂文采,徒为观美,虽不可已,亦不可过也,故「小利」而已。若涉险难,非文饰所能济也。

    彖曰:「贲,亨」。柔来而文刚,故亨。分刚上而文柔,故「小利有攸往」。天文也。文明以止,人文也。观乎「天文」,以察时变;观乎「人文」,以化成天下。

    乾坤,纯阴纯阳之卦,有父母之象。乾施一阳于坤,而成震、坎、艮,故谓之男。坤施一阴于乾,而成巽、离、兑,故谓之女。六十四卦皆因乾坤而成,非独六子而已。离下艮上为贲。离体本乾,坤以一柔来居其中,以文二刚,故刚不至于暴,而物无不通也。艮体本坤,乾以一刚分处于上,以文二柔,刚柔相杂而相济,阴阳异位而相成,此卦所以为贲也。二在下卦之中,故言「来」。来者,来居于内也。来居于内,变而为离,则文明矣。九处上卦之极,故言「分」。分,处于外也。分处于外,变而为艮,则止静矣。阴柔无迕,柔来居中而文刚,则可以通物矣,故「亨」。阳刚至健,刚上而文柔,则可以涉难矣,故「小利有攸往」也。日月之往来,星辰之布列,刚柔错综,阴阳相交,自然而成理者,天文也。阴丽于下而文明其上,阳止乎上而节制其下,礼乐政刑必假于人为者,人文也。观乎「天文」,则四时之代谢可察矣;观乎「人文」,则天下之风俗可变矣。圣人推广贲饰之意,岂徒为观美而已?仰观天文,俯察人理,必归于有用,所以成孝敬而厚人伦,美教化而移风俗者,用此道也。此贲饰之大者也。

    象曰:山下有火,「贲」。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山者,鸟兽草木之所由出也。山下有火,则火景所烛,物无不照,故有「贲」之象。君子体此以明庶政,则凡见于政事者,无不加贲焉。独狱讼之间,当用其诚实,而以法令为师,学未及于古人,其敢以片言折之乎?狱者,性命所系,圣人于此有畏惧之心焉,故曰「无敢折狱」也。

    初九,贲其趾,舍车而徒。

    象曰:「舍车而徒」,义弗乘也。九居于初,此阳刚君子隐而未见者也。发迹之初,尤当自重。原宪之贫,捉襟肘见,纳屦踵决,及歌商颂之诗,声若出金石,高车驷马者,盖有愧焉。车固君子之器,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盗斯夺之。君子于辞受进退之际,惟义之从耳。颜斶缓行以当车,君子不以为辱;所治愈下,得车愈多者,君子不以为荣。贲之初九,能自贵重,宁徒行而舍轩车之盛,其为光华贲饰之道莫大焉。初比于二而正应在四,不比于近而远从正应,故有舍车徒行之象。伊尹耕有莘之野,非其义也,非其道也,禄之以天下,弗顾也,系马千驷,弗视也。君子居穷隐约,能自重如此,岂以徒行为辱,乘轩车为荣哉!六二,贲其须。

    象曰:「贲其须」,与上兴也。

    须附于颐颊,一身之中为最显,此贲饰之出于自然者。二比于三,同体者,贲虽不能自立,随质而动,得所丽则,相待而成。盖文质之相须,非能有所加损也,其动作皆因其所附之质耳。故

    象曰:「贲其须,与上兴也。」

    九三,贲如濡如,永贞吉。

    象曰:「永贞」之吉,终莫之陵也。

    贲饰之道,常失之华侈而无其实。若有德以润其身,而饰以粲然之文,如玉之蕴于石,珠之媚于川,其润泽光彩有不可掩者,故曰「贲如濡如」也。「永贞吉」者,九三以阳刚而居阳位,处离分之极,贲之极者,贲饰之盛,则流而为奢淫,故戒以「永贞」则「吉」也。「永贞」者,长守正道,不为群阴之所诱,则小人终莫陵之也。

    六四,贲如皤如,白马翰如,匪寇婚媾。

    象曰:六四当位,疑也。「匪寇婚媾」,终无尤也。

    四与初为正应,初以阳刚在下,守节义而轻富贵者也。四欲往从,亦当以洁白之操应之,故「贲如皤如」也。皤,洁白也。「白马翰如」者,聘贤必以车马,马取其色白者,诗人以「皎皎白驹,在彼空谷,生刍一束,其人如玉」,亦取洁白之义。翰如,飞翔而往也。聘既以其道,则幡然而来矣。「匪寇婚媾」者,古之聘贤,犹嫁娶之用媒,聘故以婚媾为喻。四之应初,初之从四,乃正应也。而九三以阳刚间乎其间,四又乘之,故与三为仇,所以迟疑而不敢遽进也。非三为难,则四与初合久矣。夫阴阳之相求,刚柔之相贲,乃理之常。六四下应初九,位固当矣,又乘九三之刚,此当位适所以致疑也。初与四既以正道相应,小人为间者,终莫能害之,故终无尤也。

    六五,贲于丘园,束帛戋戋。吝,终吉。

    象曰:六五之「吉」,有喜也。

    六五当全盛之时,为贲之主,固可以崇台榭、广苑囿之观。六五居中正之位,虽「贲于丘园」,而「束帛戋戋」,不为侈也,故虽「吝」而终获其吉。象言六五之「吉有喜」者,吝道宜有忧虞。当贲之时,能以俭约自处,后必获福,故「有喜」也。又「丘园」,隐者所寓,如初九之贤,舍车而徒,守其节义而安于贫约者,人君所当聘用也。三玄二??,谓之束帛,物薄而礼厚。当贲饰全盛之世,菲薄乃如此,以礼为主而非吝也,故终获其吉。以卦体言之,六五一爻,圣人示奢淫之戒,其意深矣。然以丘园为隐者所寓,其从来亦远矣。姑存二说,不敢决也。上九:白贲,无咎。

    象曰:「白贲无咎」,上得志也。

    贲之道虽尚乎贲饰,然舜用漆器,群臣谏焉。盖漆器不已,必用犀象;犀象不已,必用金玉。观贲之六爻,虽本于贲饰,而常以质素为先。上九贤人,处尊位而众所视效者,故以质素为饰,则其所自奉者,无华侈之过、奢靡之失也,故曰「白贲,无咎」。

    象曰:「白贲,无咎」,上得志也。所志在于俭约,今己处显位,而能行其所愿,则平昔之志遂矣,故曰「上得志也」。?坤下艮上剥,不利有攸往。剥复、否泰之循环,固出于君子小人之用舍。然阴阳消长,若非偶然者。当否剥之时,能用君子,则扶持安全,不至于亡耳。故否卦繇辞言「否之匪人」,盖有非人力所能为者,圣人盖难言之,要当归之人事,使人主常兢业以图之。遇灾而惧,侧身修行,宣王所以致中兴也。曰「我生不有命在天」,此纣之所以亡也。小人道长,君子道消,故曰「剥」。圣贤君子遐举远引,不可荣以禄之时,故利于退遁,「不利有攸往」也。彖曰:剥,剥也,柔变刚也。「不利有攸往」,小人长也。顺而止之,观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。

    剥如「剥枣」之剥,剥落必至于尽也。小人之害君子,非至于尽,则必有所忌惮,而不得恣其所为,故剥势必至于尽也。柔变刚者,刚方者君子也,柔佞者小人也。小人得志,则能窃人主威柄,尽去君子,而呼吸群小,聚之朝廷,则据要路者皆小人矣。小人道长,则知几之士当引身而去,不然,必遭倾陷,故不利有攸往也。然君子之事无可为,则顺适吾意,全身而去。卦有顺止之意,顺适吾意,小人之凶熖或可止也。坤顺而艮止,圣人于剥之时,能默观此象,以为进退行藏之决,岂复有祸悔哉?消息盈虚,天道运行之常理。阳既消则有息,阴既盈则有虚。君子能尚此,则危行言逊,静观其复可也。若强亢激拂,如李膺、袁安之流,身膺刑戮,不失忠义之节,而非圣人之所尚也。虽然,事固有可以死而不敢苟免者。孟子曰:「可以无死,死伤勇。」若王子比干,虽知纣不可谏,宁谏而就死。颜真卿知卢杞之得君、李希烈之强暴,然卒以此而蹈大祸,则义重于死故也。使世之学易者,专以明哲保身之术,求无咎悔,以全其身,亦非圣人之所贵也。

    象曰:山附于地,剥,上以厚下安宅。

    山当峻极于天,今反附地,有剥之象。君子宜处大位,以制群小,今反伏而在下,为小人所制,则其时可知矣。人君观此象,虽未能有所进退,且当培其根本,使基业坚固,有不拔之势,小人一旦退听,则易于兴复也。上能厚下安宅,则敦本务农,不失其时,虽当乱世,而百姓免离散失业之患。古之圣王每于此加意焉,七月之诗是也。百姓不失本业,各安其田里,养生送死而无憾,虽驱之使为乱,不可也。秦之苛暴,一夫作难,而社稷倾陨矣。「剥」之六爻,皆有剥下之象,圣人垂戒后世之意,岂不深远哉!

    初六:剥床以足,蔑贞凶。象曰:「剥床以足」,以灭下也。

    自昔媒蘖祸乱,未有不自人主致之。盖上有奢淫之主,则下必有刻剥之臣,其致祸乱之术,如循一轨。「剥」者,剥下以媚上也。剥下媚上,其势必至于大乱。床者,人所安处。小人竭民之力,敛民之财,以奉其上,使斯民离散泮涣,失其所常处而莫之恤也。如「剥床以足」,正道将倾,又轻视而不恤也。蔑,无也,视正道若无有也。盖小人得路,则蔑视君子,其蹈凶祸必矣。

    象曰:「剥床以足,以灭下」者,灭,尽也。小人于正道则蔑视而不恤,于细民则竭其膏血至尽而不顾,知固宠保位而已。卒至天下土崩,首领莫保,虽悔何及哉!故易以损上益下谓之「益」,损下益上谓之「损」。然则灭下者,乃所以自灭也。

    六二:剥床以辨,蔑贞凶。

    象曰:「剥床以辨」,未有与也。

    先儒以辨当第足之间,近于床身,故曰「辨」。剥道渐进,蔑视正道,若无足畏者,而卒蹈凶祸,如裴延龄、皇甫镈之流是已。

    象曰:「剥床以辨」,未有与者。六二上无应援,天下莫与之象。梁襄王问孟子曰:「天下乌乎定?」曰:「定于一。」曰:「孰能一之?」曰:「不嗜杀人者能一之。」曰:「孰能与之?」曰:「天下莫不与也。」刻剥之臣,其杀人也甚于寇盗,岂有与之者哉?小人得路,虽不为天下公论所与,然方操生杀利害之权,好爵重禄足以诱之,岂能使其类尽不与之哉?特不为君子所与耳。六三,剥之,无咎。

    象曰:「剥之无咎」,失上下也。

    「剥」之时,群阴用事,独一阳在上,又处无位之地,三亦处阳位而正应在上,此小人阴交乎君子者,故得无咎。处剥之时,居群阴之间,不能遐举远引,但能阴通乎在上阳刚之君子,特免乎凶祸而已。孔子曰:「中人以上可与语上,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。」盖正道胜,则小人亦有悔过从善之心;正道不胜,介乎阴邪之间,能知君子而失其党类之心,圣人亦恕之,免诛殛之祸,此待小人之术,容其悔过,不为已甚者也。处群阴之间,上下皆阴,故曰「失上下也」。六四,剥床以肤,凶。

    象曰:「剥床以肤」,切近灾也。

    「剥床以足,剥床以辨」,此皆身外之物,失其本业之象。至于「剥床以肤」,则鬻妻卖子,身填沟壑矣。正道剥尽,直「凶」而已。

    六四近君之大臣,小人之处乎显位者,势足以有行,故「剥」之为甚。

    象曰:「剥床以肤」,切近灾也。祸切于身,不可避免。盖民为邦本,剥民及肤,则君臣皆受灭身之祸,故曰「切近灾也」。

    六五,贯鱼,以宫人宠,无不利。

    象曰:「以宫人宠」,终无尤也。

    六五阴柔,为「剥」之主。小人恣为奸欺,以剥正道而致乱亡者,皆五为之。剥道至此,虽处尊位,势已不能制,若一旦悔悟,欲尽去之,则反受其祸矣。为六五之计者,莫若姑顺适其意而稍夺其大权,如此则于人主「无不利」。宫人者,婢妾宦寺之象也。小人既久用事,不无忧危之心,人主不能以道消息显排而亟治之,则计生无聊,祸有不可胜言者。能以婢妾宦寺待之,使之骈头而进,不见嫌恶之迹,则可终无尤悔,以俟君子之进、正道之复也。圣人为后世之虑如此。汉之献帝盖粗知此者,至魏高贵乡公、唐昭宗欲于剥尽之时稍立权纲,遂不免于祸,此足以为后世鉴矣。上九,硕果不食,君子得舆,小人剥庐。

    象曰:「君子得舆」,民所载也。「小人剥庐」,终不可用也。阴阳二气不能顿进,犹君子、小人不能顿长。阴之剥阳,自足至肤,为害加甚,则小人道长亦极矣。上九处群阴之上,虽不任事,然卒消小人,变剥为复也。果至于硕大不食,则能反于土而为生出之渐,此一阳之在下者也。君子能以百姓为心,故民所爱戴。卦以五阴而乘一阳,君子得众而民戴之,有车舆之象。小人但知刻剥百姓,以为进身之计耳。故

    象言:「君子得舆,民所载也。小人剥庐,终不可用也」。圣人之意,盖谓「剥」之极,君子之道几绝而仅存,赖有一君子以扶持之耳。若于斯时尚或参用小人,小人浸长,复消君子,则斯民受弊,必致流散失业之祸,故云「终不可用」,以为万世之大戒也。

    读易详说卷四